2.如果酒店盡到了安全保障義務,顧客在酒店吃飯時滑倒受傷,那麽顧客需要承擔責任,酒店不需要承擔責任。
3.如果顧客失足的原因在於酒店安保的疏忽和顧客自身的原因,那麽雙方都需要根據自己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顧客和酒店在賠償責任不明確的情況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和裁定。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六條從事住宿、餐飲、娛樂等經營活動或者其他社會活動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未盡到合理範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人身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