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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傭童工沒有報酬怎麽辦?

人民法院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勞動報酬;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並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五條

禁止雇主招募16歲以下的未成年人。

文學、藝術、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94條

用人單位非法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並處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六十八條

規定處罰:非法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從事繁重、有毒有害勞動或者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危險作業的,由勞動保障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勞動法》第九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非法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二十八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招用已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應當執行國家有關工種、工作時間、勞動強度和保護措施的規定,不得安排其從事超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勞動或者危險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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