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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補”、“來料加工”、“來料加工”、“壹般貿易”的定義及其在稅收上的區別。

三供壹補:來料加工、來料加工、來件裝配、補償貿易。

來料加工:國外(通常是壹個供應商和壹個買方)提供原材料。同時,收回成品。國內加工廠賺加工費。

飼料加工:從國外進口原料,加工成成品,然後出口(需要自己找客戶)。

補償貿易:以產業補償,國外提供的原材料在國內加工,加工後的部分成品直接作為補償。

稅法對來料加工和來料加工的區別有不同的規定:

1.來料加工是對方來料,我們按照規定的品種和數量顏色進行加工,我們向對方收取約定的加工費;飼料加工是我們自己的事。我們自己養活自己,自己做品種,自己做顏色,自己加工,自己負責盈虧。

2.進料加工在進口時是免稅的,出口時與其他出口產品壹起計算退稅,所以需要計算“免退稅、免稅、扣稅”,因為“免退稅、免稅、扣稅”調整的是稅率高於退稅率的部分,但出口收入包括進料加工使用的免稅料件價值, 而且進料加工的進口料本來是免稅的,不存在免稅和扣稅的問題,如果不調整的話。 來料加工進口時免稅,出口時免稅。只要單獨核算,就不存在退稅計算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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