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積金上限如下:
1,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2494元;
2、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從業人員、自由職業者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限額為4276元;
3.補充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分別為職工本人1%至5%。
2023年起,北京職工公積金的繳費比例不變,但最高繳費基數上限將上調。需要註意的是,不同城市的公積金繳存基數和比例可能會有差異,這取決於當地的政策。
北京住房公積金最低支付限額如下:
1,按照職工本人7%、單位7%的繳存比例,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下限為282元;
2、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從業人員、自由職業者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參照此標準執行;
3.部分實行承包、提成等薪酬制度的單位職工,經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批準後,可按照單位與職工協商確定的月繳存額繳存,但不得低於當年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的下限水平。
綜上所述,每年住房公積金繼續按5%至12%的費率繳納,繳納人可根據自身經濟情況在法律法規範圍內自主確定具體繳納比例。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三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受委托銀行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
單位應當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壹個住房公積金賬戶。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記錄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和提取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