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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出軌的法律法規

法律主觀性: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有配偶者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婚姻法:第四十六條因下列情形之壹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壹)重婚的;(二)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法律客觀性:

民法

第1091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離婚,無過錯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部分的解釋(壹)

第八十六條

《民法典》第1091條規定的“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涉及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幹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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