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喪葬補助金籌集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2、壹次性工亡補助金為48個月至60個月,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具體標準由總體規劃區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情況規定,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備案。)
3、供養親屬撫恤金標準
配偶去世前本人工資×40%,其他親屬傷害去世前本人工資×30%。
殘疾職工在帶薪停職期間因工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壹款規定的待遇。
壹級至四級殘疾職工在停薪留職期滿後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壹款規定的待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1179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夥食補助費等治療康復的合理費用,以及因曠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用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支付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