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題非法。當事人是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擔保人資格不合法;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2)對象不合法。《擔保法》禁止抵押財產;抵押或質押財產是贓物或遺失物。
(3)內容違法。債權人以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使被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扣除擔保的,無效。
(4)主合同無效,保證合同也無效。
法律依據
《民法》第388條規定,在確立擔保權益時,應根據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
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附屬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保證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保證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法律解析:對外擔保是指境內機構以保函、備用信用證、本票、匯票等形式出具的對外擔保。
董事會或股東大會作出的決議不得超過公司章程規定的限額,為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必須經股東大會決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六條,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的,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大會決定;公司章程對投資總額或者擔保總額以及單個投資或者擔保金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
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
前款規定的股東或者受前款規定的實際控制人控制的股東,不得參與前款規定事項的表決。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半數以上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