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宰地球上所有人的規律,就是人的理性。——孟德斯鳩《論法的精神》
2.如果懲罰是已知的,那麽邪惡知道它害怕什麽。——諸葛亮《十六賤策·賞罰》
3、求規則之外的圈子,不求圈子;尋求法律之外的和平不是和平。——宋祁《宋·文婧筆記》
4.犯人不應該被視為受辱者,而應該被視為悔過者,回歸社會。拉德布魯赫
5.法律解釋者希望在法律中找到他們時代問題的答案。-拉倫斯
6.自由是壹種生活方式,它必須有自己的權威、紀律和約束。李普曼
7.聖賢可以制定法律,但不能廢法治國。——《管子法》
8.為了不使懲罰成為某人或某些人強加於其他公民的暴行,本質上,懲罰應該是公開的、及時的和必要的,在給定的條件下盡可能輕,與罪行對稱,由法律規定。貝卡利亞
9.所有的歷史都是利益的鬥爭,法律是那些占上風的利益的權威表達。——拉·布裏奧拉《論歷史唯物主義》
10,法治政府下,好公民的座右銘是什麽?那就是“嚴格服從,自由批評”。邊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