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語能力壹直是衡量法律職業者素質和專業水平的重要方面,尤其是經濟全球化和我國深化對外開放的新形勢對法律工作者的英語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由於法律英語的特殊性,我國壹直沒有壹個科學的評估指標來衡量法律從業者對專業英語的掌握程度。法律英語證書全國統壹考試(LEC)的推出填補了我國相關領域的空白。法律英語證書考試的類型和內容與美國律師資格考試相似。同時突出了法律英語語言使用的特點,並結合中國實際情況增加了法律英語翻譯測試。公安機關、企事業單位從事涉外法律工作的人員;從事涉外法律事務的律師和公司法律部員工;法律、英語、經貿等專業的在校大學生;願意教授法律英語的老師和社會上所有法律英語愛好者都可以參加LEC考試。考試證書是從事涉外法律服務工作人員專業英語水平的權威證明,通過考試獲得LEC證書也是赴美學習法律、獲得美國律師職業資格的可靠保障。
學習周期:4周封閉課程
課時:160課時
教學方法:面授課程
開始時間:2011 7月11(壹期)2011 7月18(二期)。
培訓對象:有誌於從事涉外法律業務或想進壹步提高法律英語能力的律師;有壹定英語基礎或法律翻譯經驗,想進壹步提高法律翻譯水平的法學院學生;司法系統、企業法律工作者;任何想通過法律英語證書考試的人;高中、大學以及有意到國外大學法學院深造或想在國內體驗英美大學法學教育的學生,計劃申請加入在國外做訪問學者的在職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