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齡是指工資收入為全部或主要生活來源的職工的工作時間。工齡標誌著員工參加工作的時間長短,也反映了其對社會和企業的貢獻以及知識、經驗和技術熟練程度的高低。連續工齡的確定應以中國法律關於連續工齡確定的規定為依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四條* * *用人單位合並、分立的,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承繼其權利義務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條職工因本人以外的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調入新用人單位工作的,職工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並計算為在新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四)第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認定勞動者因非本人原因由原用人單位安排到新的用人單位工作:
(壹)勞動者仍在原工作場所和崗位工作,勞動合同主體由原用人單位變更為新用人單位的。
(二)用人單位組織任命或調動任命的勞動者。
(三)因用人單位合並、分立等原因,轉移勞動者工作崗位的。
(4)用人單位及其所屬企業依次與員工訂立勞動合同。
(五)其他合理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