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從法律關系來說:
1,工傷的構成要件之壹是必須與用人單位建立合法的勞動關系。
2.妳是在工作中還是在上下班的路上出了事故?如果是在工作中,無論妳有多大的責任(只要不是自殺、自殘、吸毒、醉酒、違法犯罪),都不影響工傷認定,可以認定為工傷;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會有“非本人主要責任”的限制。如果把責任分為主要責任,就不能認定為工傷。
3,妳應該已經被認定為工傷而單位沒有認定為工傷。單位有過錯或者不當的,應當承擔過錯責任。且妳當時或1年內沒有申請認定,沒有作為,應承擔相應的不利後果。但如果妳當時處於昏迷狀態或者喪失了自主能力,現在已經恢復了能力,可以請工傷認定部門啟動專項鑒定,或許還有壹線生機。
4、單位以拖、騙、哄等非法手段阻礙妳的工傷認定,影響妳享受工傷待遇,那麽單位就是不當和錯誤的,單位將承擔不利的法律後果。妳可以以工傷管理機關不認定工傷為由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妳按照應有的工傷待遇賠償妳的損失。法院受理訴訟後的審理中,可以委托工傷等級鑒定或者工傷案件等級鑒定,根據鑒定結果確定賠償數額。
5.即使承擔過錯責任,也只能減少或降低對方賠償的比例和金額。對方不能失去妳的壹部分,即使是因果公平,也要承擔賠償的義務。
二、怎麽做:
1,找個硬律師維權,需要相當的經驗和操作能力。
2.在當地信訪辦的幫助下,可以獲得行政幹預來解決問題。
因為我回答的壹些問題可能違反規範,所以請不要提問。有不明白的可以私底下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