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中國的事情很奇怪。妳要改,規劃部門基本不會批,除非政府為了面子要妳改。簡單來說,不是法治國家,對私權保護不夠,不會給妳關於私有財產的完全權利。
如果要改,即使符合規劃,規劃部門也不會依法審批;而如果妳堅持不經批準就改,這時候他們就“依法行政”了, 並拿出法律武器:看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 可以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影響的,限期改正,並處工程造價5%以上10%以下的罰款;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應當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所得,可以並處工程造價10%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