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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勞動仲裁,我和同事申請了勞動仲裁,他申請了法律援助。我還需要申請嗎?

第壹,申請法律援助沒有時間限制,但原則上妳應該先申請法律援助再申請仲裁;妳至少應該在開庭前的合理時間內申請法律援助。是否需要申請,要看個人情況。壹般只有家庭經濟困難,並且妳提供了經濟困難的相關證明材料,才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因為申請法律援助需要法律援助中心審批,審批有壹個過程;並且審批後要指定援助律師,中間有時間差;而且指定援助律師後,律師收集證據、分析仲裁思路都需要時間。因此,如果時間倉促,可能在法律援助中心批準並指定律師之前就已經開庭了。或許律師沒有足夠的準備時間,對當事人不利。

第二,是否申請法律援助與賠償無關。

第三,首先公司應該按照勞動法的規定支付妳加班工資;另外,如果妳和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公司也要支付妳經濟補償金。因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為普通原因的兩倍。就是公司先按照工作壹年的標準發壹個月的工資(半年以下半個月的工資),兩年以上就看是否超過兩年半,要麽三個月工資,要麽兩個半月工資。然後在上述基礎上,按照兩倍計算,即支付六個月或五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4.工資單和勞動合同可以作為證據,其他同事可以作為證人出庭作證。如果發現新的證據,可以在舉證期限內提供。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後,會給妳壹份受理通知書等文件,上面會寫明提交證據的期限,妳要在規定的期限內提交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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