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權力的定義大致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第壹,領導權力的主體。這裏的領導權力主體包括黨政組織領導、企事業單位領導和廣大社會組織領導。
二是領導權力的目標。領導權力的根本目標是通過執行國家法律、法令和各種政策來有效地實現國家意誌。
第三,領導權力的作用。領導權力的作用主要是執行政府法令。
第四,領導權力的對象。壹般來說,領導權力的對象包括全體居民以及由居民組成的不同社會組織和社會團體。可以說,領導權力的對象包括領土內的整個社會。
領導力的本質:
1.領導權力本質上是壹種社會關系。
2.領導權本質上是壹種階級關系。
3.領導權力本質上是壹種利益關系。
領導權力主要有以下特征:
1,無形;
2.依賴性;
3.可塑性;
4.客觀性;
5.強制性的;
6.目的;
7.可交換性;
8.壟斷;
9.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