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吳某的父親只拿到了個人建房許可證。吳某看中了兔子山的壹塊空地,和當地人商量後,開始破土動工。沒有經過國土規劃局和林業部門的批準,也沒有經過林地使用審批,他就平整了地表,修整了別墅。後來,吳某希望在別墅旁邊建造壹個新的休閑場所。
於是我們租下了整個圓凸山,並請了施工隊平整了山頂,填平了窪地,硬化了土地,還修了壹條長140米,寬八米左右的長條形水泥路面。因為吳某建的水泥面積太大,被衛星拍了下來。不僅如此,別墅旁挖山毀林建私人機場的視頻也在網上流傳,引起了網友的關註和熱議。
隨後,長沙市森林公安局對此事立案調查。吳某破壞林地總面積7.8畝,林地森林等級為市級生態公益林,林地保護等級為四級。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占用林地,因吳某已投案自首並自願認罪,且已花費80萬元用於林地更新造林,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5萬元。
起初,吳某只是想建壹個跑道,供他平時跑步或打太極拳時使用。雖然他有壹架滑翔機,但他不敢使用它。我不知道是吳某的法律意識淡薄,還是他利用自己的權力和影響故意胡作非為。在我看來,應該是因為他不懂法,所以給社會帶來了不好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