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關於屍檢的規定

關於屍檢的規定

法律分析:這條包含兩層意思:

1.對死因不明屍體的屍檢決定權屬於公安機關,只能由公安機關行使。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決定對死因不明的屍體進行屍檢或者進行幹涉。根據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必要時,可以在偵查人員的主持下,由法醫或者具有專業知識的醫生進行屍檢。

屍檢需要進行屍體表面檢查,即詳細查看屍體的位置和姿勢,屍體周圍的環境和條件,註意尋找屍體周圍的痕跡和物品,以免在屍檢時損壞其他痕跡和物品,影響其證據價值;觀察測量屍體的衣著、體長、身體狀況、膚色等特征;觀察屍體是否已經出現屍斑和屍僵,屍體是否已經開始腐敗,腐敗程度如何。此外,還要檢查身體各部位有無損傷,損傷的具體位置、形狀、大小、深淺、方向。屍檢不能確定死因的,或者對死因有疑問的,公安機關可以決定進行屍檢。根據案件的不同要求,屍體解剖可以在局部進行,也可以在系統內進行。解剖要在特定的場所進行,如公安機關的解剖室、醫學院校附屬的法醫部等。情況緊急,需要就地解剖的,必須采取必要的防護和隔離措施。屍檢後應作出解剖結論,註明死因、死亡時間、損傷部位、特征及病史。檢驗屍體的壹切情況都要寫成詳細的筆錄,由偵查人員和實施檢驗的法醫或醫生簽名或蓋章。

2.公安機關決定解剖屍體時,應當通知死者家屬到場。家屬在場有兩個好處:壹是家屬見證屍檢,有利於家屬配合公安機關查清案情,使偵查活動順利進行;二是客觀上起到了對公安機關屍檢的監督作用,有利於促使公安機關依法行使職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壹百二十九條,公安機關有權決定對死因不明的屍體進行屍檢,並通知死者家屬到場。

  • 上一篇:古代的表親真的可以結婚嗎?為什麽很少患先天性疾病?
  • 下一篇:貴州和君礦產資源咨詢服務有限公司怎麽樣?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