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2.第壹百九十三條貸款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壹)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利用虛假的經濟合同;
(三)使用虛假文件的;
(四)利用虛假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手段騙取貸款的。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1第二百零壹條出借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和金額提供借款,給借款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第二百零九條借款人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如果貸款人同意,可以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