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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欺淩的法律內涵

法律分析: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因民事糾紛引發的打架鬥毆、損壞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的輕微行為。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進行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九條。情節輕微的,如因民間糾紛引起打架鬥毆、損壞他人財物等,公安機關可以進行調解。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進行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九十壹條* *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自受害人年滿十八周歲之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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