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根據
公證遺囑
20萬現金和20萬存款按遺囑分配,剩下的6萬債券如果父母或子女健在,由父母和子女平分繼承,6萬債券作為。
第二順位
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平分。
因此,姐姐得到20萬現金和3萬債券,哥哥得到65438萬存款和3萬債券,女朋友得到65438萬存款。
第二,如果本案中王的遺產已經分割,欠張三的債務如何清償?
據“
繼承法
第三十三條:“遺產應當清償。
祖先
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以其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所以在被繼承人現有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所有繼承人都有按照繼承比例清償被繼承人債務的義務。因此,張三清償654.38+0.4萬元債務的方法如下:
1.清償公證遺囑中未列明的債券6萬元,剩余債務8萬元。
2、
王笑笑
、
王磊
李的遺產總額為40萬元,繼承比例為50%,25%,李25%。因此,8萬元的承擔方式為:承擔4萬元,、李各承擔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