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職工結婚或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時,可根據具體情況,經單位行政領導批準,給予壹至三天婚喪假。
二、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同壹地點工作的;外地員工直系親屬死亡時,如需到外地料理喪事,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壹次事假。
三、在批準的喪假和旅遊假期間,職工的工資照常支付。途中的差旅費等。,都由員工自己承擔。直系親屬包括直系血親和直系姻親。碰上國家法定節假日,也算喪假。
喪假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職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時,根據具體情況,經用人單位領導批準,可給予壹至三天的喪假。有的地方規定,公公婆婆或公婆去世也可以給喪假。外地員工直系親屬死亡時,如需到外地料理喪事,可根據路程遠近給予請假。途中差旅費由員工自行承擔。喪假應該壹次性休完。節假日是否包括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可以由用人單位自行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壹條。在法定節假日、婚喪嫁娶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