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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代理費的法律法規

法律分析:中介主要存在於房地產交易和中介服務領域。是指買方或賣方已與中介公司簽訂相關協議,中介公司已按約定履行了提供獨家資源信息、提示買賣雙方見面協商的義務,但買賣雙方或壹方為逃避支付中介費等義務,跳過中介私下簽訂買賣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963條。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對居間人的報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五百壹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應當根據居間人的服務合理確定。居間人為訂立合同提供媒介服務的,居間人的報酬由合同雙方平等承擔。居間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承擔。

第九百五十六條行紀人按照市場價格賣出或者買入商品的,行紀人可以自己作為買受人或者出賣人,但委托人有相反意思表示的除外。前款規定的情形下,行紀人仍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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