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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職等級

法律分析:按等級排列:

國家正職、國家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局級正職、局級副職、縣級正職、縣級副職、鄉級正職、鄉級副職、股級。

1,國家級首席。包括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主席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席。

2.國家代表。包括國家副主席、中央軍委副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委員、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副主席、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3、省部級。包括省委書記、省長、CPPCC主席、省人大常委會主任、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直轄市市委書記。和各部部長。

4.省部級副職。包括省委副書記、副省長、省CPPCC副主席、省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直轄市市委副書記、國家各部委副部長等。

還有壹些行政級別是正廳,但必須由副省級兼任。壹般認為,那個單位是副廳級單位,比如省宣傳部、組織部、紀委,必須由省委常委或省委副書記兼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九條局級以下設置。綜合管理類公務員的職級序列分為:壹級巡視員、二級巡視員、壹級調研員、二級調研員、三級調研員、四級調研員、壹級主任科員、二級主任科員、三級主任科員、四級主任科員、壹級科員、二級科員。綜合管理以外的職務公務員的職級序列,由國家依照本法另行規定。

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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