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00元/小時。
第二,計件工資
(1)不涉及財產的民事訴訟:3000-20000元/件。
(2)涉及財產的民事訴訟:在收取基礎費1000-8000元的基礎上,分期、按比例計算收取爭議標的金額;
5萬元以下(含5萬元):免費。
5萬-65438+萬元(含65438+萬元):8%
65438+百萬-50萬元(含50萬元):5%
50萬-654.38+0萬元(含654.38+0萬元):4%
1萬-500萬(含500萬元):3%
500萬-10萬元(含10萬元):2%
10萬-5000萬(含5000萬元):1%
5000萬元以上:0.5%
三、以上收費允許上下浮動20%。
4.上述收費標準和比例為審級訴訟案件或仲裁案件的收費標準。
不代表壹審而代表二審的,按壹審標準收費;已代理壹審後二審,或已代理壹審或二審後發回重審、再審申請或確定再審案件的,按壹審標準的壹半收取;涉及仲裁的案件,妳曾代理仲裁的,按照訴訟壹審或二審階段的仲裁標準減半收取費用。壹個案件的執行在壹個審判級別上收費。
五、刑事附帶民事,民事部分按第壹審標準收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二十八條可以從事以下業務:
(壹)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托,擔任法律顧問;
(二)接受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法律援助機構依法指派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托,代理參加訴訟;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種訴訟案件的申訴;
(五)接受委托,參與調解和仲裁活動;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
(七)回答有關法律的問題,書寫訴訟文書和其他與法律事務有關的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