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於2022年3月24日起施行,明確落實了在職職工的合法權益。以下是關於產假的信息,供大家參考。
1.延長婦女產假
根據相關規定,廣西省明確指出,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生育後,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生育壹個子女增加產假60天,生育兩個子女增加產假70天,生育三個子女增加產假80天。新條例實施以來未休完原條例規定的產假的女職工,可以按照新修訂條例的規定享受新增加的產假;新規定實施之日前已休完假的,不再享受新增加的產假。
舊版規定的產假包括國家規定的產假和地區增加的50天假期。國家規定的產假,即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第壹款規定的女職工產假如下:女職工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休15天;難產產假增加15天;多胞胎嬰兒每出生1個,產假增加15天。
2.延長男子的陪產假
只要是符合法律法規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女方懷孕期間,男方也享受25天的陪產假。壹般可以壹次性休息,也可以多次使用,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不管壹孩二孩三孩,都享受那麽多天陪產假。
3.增加育兒假。
符合法律法規生育子女(包括合法收養的子女和繼子女)的夫妻,在子女0-3周歲期間,每年享有65,438+00天的育兒假(不足壹年按壹年計)。“每年”是指從孩子生日的第壹天到下壹個生日的前壹天。比如2022年3月18日生了壹個孩子。孩子滿3周歲前,壹年從08年3月18日算起,至次年3月17日。夫妻雙方每年的育兒假可以分開休,也可以連續休,應在當年休完,不得結轉下壹年;同期有兩個以上(含兩個)3歲以下子女的,育兒假不疊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