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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壯族自治區司法廳直屬事業單位和歸口管理單位

自治區法律援助中心、自治區律師協會和自治區司法廳服務中心主要負責:

1,自治區法律援助中心的主要職責:

(壹)研究起草法律援助工作的法律法規,制定區域性規範性文件;

(二)指導、監督和管理本地區各市縣的法律援助工作;

(三)組織宣傳法律援助制度;

(四)開展法律援助制度和理論研究;

(五)法律援助經費的管理;

(六)組織法律援助工作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七)負責指導“148”法律服務專線的工作;

(八)承辦司法部交辦的其他相關事項。

2、自治區律師協會的主要職責:

(壹)保證律師依法執業,維護律師的合法權益;(二)總結交流律師工作經驗;

(三)制定行業規範和懲戒規則;

(四)組織律師業務培訓、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教育,考核律師執業活動;

(五)組織管理應聘律師的實習活動,並對實習生進行考核;

(六)獎懲律師和律師事務所;

(七)受理對律師的投訴或者舉報,調解律師執業活動中發生的糾紛,受理律師投訴;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律師協會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3、自治區司法廳服務中心的主要職責:

(壹)承擔辦公室的後勤服務保障工作;

(二)承擔辦公室委托的部分服務和日常工作;

(三)承擔辦事處委托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四)負責辦公室的計劃生育管理工作。

動詞 (verb的縮寫)自治區司法廳直屬副處級事業單位:廣西政法管理幹部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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