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個規則是否具有強制性,是衡量壹個規則是否是法律的決定性標準。當人的行為符合法律規範的要求時,法律的強制力只是潛在的,不被人感知;當人們的行為違反法律規範時,法律的強制力就會顯現出來。
擴展數據
法律的國家強制性是法律的重要屬性之壹,是指法律體現國家權力並由國家強制保證實施的屬性。
如果沒有國家權力,沒有國家強制的保證,法律就不能得到普遍遵守,也就失去了獨立存在的意義,也就不成其為法律。是否由國家強制,是法律區別於其他社會規範的重要標誌。雖然其他社會規範在壹定程度上是強制性的,但不是國家強制的。比如道德主要是輿論逼出來的,習慣是巨大的習慣勢力逼出來的。
這種強制不同於國家強制。國家強制力是以國家強制機構(如軍隊、警察、法院、監獄等)為後盾的。),並與國家制裁相聯系,表現為國家對違法者采取的強制措施。法律的國家強制性是法律本身的固有屬性,法律的實現方式既有聯系又有區別。
正因為法律是國家強制的,所以在必要的時候可以通過國家的強制措施來保證法律的實現,但是實現法律的途徑不壹定是通過國家的強制措施。人們出於各種動機而守法,不壹定是出於對法律制裁的恐懼。
社會主義法律體現了人民的利益和願望。多數情況下是通過人民自覺遵守來實現的,只有當法律的實現存在障礙時,國家才采取強制措施。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國家強制性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