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材料:身份證、戶口本、符合要求的照片。公職人員也需要單位的意見。
探親需要什麽:被訪人(僅限直系親屬,包括兄弟姐妹)在香港定居或上學或就業的證明,雙方親屬關系證明(戶口本、結婚證等。);
業務需求:比較復雜,需要備案後再申請。備案資格通常與納稅、創匯等掛鉤。應提交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納稅證明或外匯收入證明、備案人員社保證明、備案人員、法人和申請人身份證明。從事兩地間運輸行業的,要有車管所的證明。如果要辦業務,最好找出入境管理處咨詢。不同的稅交的不壹樣,公安部門有權根據不同情況要求妳提供其他材料。
居留所需:港澳出入境部門出具的入學、就業、培訓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