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結婚可以享受以下福利:
1.婚假: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壹個地方工作的,可以看距離,再給壹個距離假;探親假(探望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再給假;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休假;再婚的人可以享受法定婚假,但不能享受晚婚假;
2.婚假期間工資:婚假、旅遊假期間,工資照發;
3.女職工產假98天,其中產前假15天。難產的產假增加30天。多胞胎的,每多生壹個嬰兒,產假增加15天。
陪產假的待遇規定如下:
1.男方在陪產假期間享受的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其工作單位不得扣除;
2.男方參加生育保險的,陪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按照生育保險的有關規定支付。男方未參加生育保險的,陪產假期間的工資由單位參照生育保險標準支付。
法律依據:《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條。
根據法律法規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有80天的帶薪假,男方享有15天的陪產假。在規定假期內支付工資,不影響福利和考勤獎勵。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父母在三周歲以內每年享受10天育嬰假。休假勞務費的分攤,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