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胞胎的,每多生1個嬰兒,產假增加15天;
懷孕不滿4個月的,享受15天產假;
懷孕4個月後流產者有權享受42天的產假。
男方享受護理假15天。
法律依據
《貴州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三條:依法登記結婚的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享受婚假10天;符合生育政策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女方給予60天產假,男方給予15天護理假,3周歲以下嬰兒父母雙方每年給予10天育嬰假;做節育手術的,按照規定享受休假。上述假期期間工資照常發放,福利待遇不變,不影響考勤、考核晉級、升職加薪。
《貴州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二條:婦女在孕期、產期、哺乳期,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特殊勞動保護,並可以獲得幫助和補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保障婦女就業的合法權益,為因生育影響就業的婦女提供就業服務,並對女職工生育權益保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貴州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四十四條:單位和個人違反本條例規定,不履行計劃生育管理職責的,由同級人民政府責令改正,給予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貴州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四十九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實施計劃生育管理過程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