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傳教育實行“誰執法、誰普及”、“誰管理”、“誰服務”的普法責任制。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應當將法治宣傳教育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建立健全法治宣傳教育機制,加強法治宣傳教育的組織領導。
法治宣傳教育的基本任務
(壹)增強法治宣傳的政治意識、思想意識和行動意識;
(二)宣傳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基本內容,普及憲法、法律、法規的基本知識和常識;
(三)宣傳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在全社會營造和培育法治氛圍和習慣;
(四)宣傳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傳承中華優秀法治文化,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中華傳統美德;
(五)宣傳立法、執法、司法、守法的實踐,推進多層次、多領域的依法治理,提高社會依法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