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日的工作時間和中午不允許飲酒。此外,重大外事活動、招商引資活動中確需提供酒類和飲品的,由主辦單位按照壹購壹批的原則報本單位或分管工作的負責同誌批準,並報同級紀委備案。因工作需要,接待單位可以安排工作餐;工作餐要提供家常菜,不允許香煙和高檔飲料。為體現紀律嚴明的要求,禁酒範圍從香煙、高檔飲料擴大到任何酒類,包括各類白酒、紅酒、黃酒、啤酒、果酒等酒類。
外賓邀請單位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安排接待活動,嚴格控制外賓團組和接待費用;有關部門和地方要參照國內公務接待標準,制定招商引資等活動的接待辦法。地方各級政府因招商引資等工作需要,接待非國家工作人員的公務來訪,應參照地方規定實行單獨管理。
法律依據:
《貴州省公務活動全面禁酒規定》第三條_
全省壹切公務活動禁止提供任何酒類,不準飲用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的酒類,包括私人攜帶的酒類。
《貴州省公務活動全面禁酒規定》第四條_
重大外事活動和招商引資活動,確需提供酒水的,應當按照壹事壹購、壹事壹批的原則,由主辦單位報本單位或分管工作的負責同誌批準,並報同級紀委備案。應嚴格控制提供酒精的數量和標準。
《貴州省公務活動全面禁酒規定》第五條_
省內壹切公務活動禁止公款贈送任何酒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