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費站是用來向過往車輛收取通行費的設施。收費站必須設置在收費公路或者收費立交上。收費站壹般有兩種:壹種是直接設在主線上的,也叫路障,多用於主線收費路段的起點和終點;另壹種位於立交或連接線上,壹般用於主線收費路段之間的工業立交,以控制交叉道路上進出主線車輛的通行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五十八條
國家允許依法設立收費公路,同時控制收費公路的數量。除本法第五十九條規定可以收取車輛通行費的公路外,禁止在任何公路上收取車輛通行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五十九條
符合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規定的技術等級和規模的下列公路,可以依法收取車輛通行費:
(壹)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利用貸款或者向企業、個人集資修建的公路;
(二)國內外經濟組織依法接受前款收費公路收費權的公路;
(三)國內外經濟組織依法投資建設的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