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障局的職責:
貫徹國家、省、市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發展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發展規劃和政策,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制定並組織實施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壹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的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計和信息化建設。
負責促進就業和職業培訓。制定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健全就業援助體系,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體系並組織實施;
負責技工學校、職業技能培訓機構、鑒定機構和就業培訓機構的管理,牽頭制定大中專、技校畢業生就業政策並組織實施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國家對本市境外人員就業的管理政策,牽頭制定高技能人才和農村實用人才的培訓激勵政策。
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協調制定城鄉社會保險和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並逐步提高統籌層次,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社會保險和補充保險基金管理監督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本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制定本市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完善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