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球化:隨著全球化的推進,人與人之間的跨國交流和互動越來越頻繁。國際民事訴訟管轄權擴大的原因之壹是為了滿足全球化背景下跨國糾紛解決的需要。國家和國際組織傾向於擴大管轄權,以確保公平有效的爭端解決機制,促進國際交流的順利進行。
2.跨境交易增加:隨著跨境貿易、投資和合作的增加,不同國家之間涉及合同履行、知識產權保護和投資糾紛的民事糾紛也相應增加。為了解決跨境爭端,應擴大國際民事訴訟的管轄權,以確保當事人可以在適當的管轄範圍內尋求救濟和維護自己的權益。
3.法律制度的發展:隨著國際法律制度的不斷發展和完善,國際民事訴訟的管轄範圍也相應擴大。國際法律框架和國際協定的制定使各國在處理跨境爭端時有了更明確的規則和指導。例如,國際民事訴訟管轄權的擴大可以通過國際公約、雙邊協議或多邊協議來實現,以確保國家之間的爭端能夠得到妥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