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保護婦女的權益,主要包括政治文化權利、生命健康權利、人身自由權、財產所有權和繼承權、勞動權。性別享有平等就業、自由選擇職業、勞動報酬、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護、職業技能培訓、社會保險和福利等權利。,保障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財產權,采取措施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障婦女的生命健康權不受侵犯,懲處與侵犯婦女權益有關的投訴、控告和檢舉。政治權利主要表現在能夠像男性壹樣參與管理國家事務、經濟文化事業和社會事務,還規定國家應當積極培養和選拔女幹部。對於文化教育權,主要是指女性享有與男性同等的受教育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二條婦女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權利。實現性別平等是國家的基本國策。國家采取必要措施,逐步完善保障婦女權益的各項制度,消除對婦女壹切形式的歧視。國家保護婦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權益。禁止歧視、虐待、遺棄和殘害婦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