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是用來證明持有人身份的證件,多由各個國家或地區的政府發給公民。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證在1984之前寫的是“身份證”。1984年4月6日,國務院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試行條例》,開始發放第壹代居民身份證。2004年3月29日,中國大陸正式開始換發內置非接觸式IC卡智能芯片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二代身份證表面采用防偽膜和印刷防偽技術,使用個人彩色照片,可機讀數字芯片中的信息。截至2014年3月7日,全國只有800多張身份證有重號。身份證號碼代表的含義:1,地址碼身份證的前6位是地址碼,所謂地址碼代表編碼對象常住戶口所在地縣的行政代碼。2.出生日期代碼的第7到14位是個人出生日期代碼,比較簡單,指的是編碼對象出生年月日的具體時間。3.順序和性別代碼15 ~ 17位為順序和性別代碼,代表同壹地址內標註區域內同年、月、日出生的人編制的順序號,其中奇數為男性,偶數為女性。4.校驗和這是身份證上的最後壹位數字,也就是18的數字。這個主要檢查身份證的正確性,用0到9的數字或者字母X來表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試行條例》第壹條為了證明公民的身份,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秩序,制定本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