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條當國家的主權、統壹、領土完整和安全受到威脅時,NPC常務委員會根據憲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決定全國總動員或局部動員。主席根據NPC常委會的決定發布了動員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動員法》是為了加強國防建設,完善國防動員體制,保障國防動員順利進行,維護國家主權、統壹、領土完整和安全,根據憲法制定的法律。
擴展數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動員法》確立的基本國防制度,是維護國家安全和發展的戰略舉措。依法加強國防動員建設,增強國防潛力,對於增強綜合國力,維護國家安全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各級領導幹部要把學習黨和國家關於國防建設的方針政策法規放在重要位置,深刻理解習近平主席和軍民融合發展戰略的豐富內涵,提高依法引領國防動員發展的能力。
把國防動員發展規劃納入地方總體發展規劃,既要依靠地方經濟發展和科技進步增強國防實力,又要通過國防建設為地方經濟發展保駕護航,實現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融合發展,增強貫徹國防動員法規的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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