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化學防治,主要是利用化學物質控制外來物種的種群數量,具有見效快、使用方便、易於推廣的優點,但容易對生態環境、本地物種和人類健康造成不利影響。
(3)生物防治,包括生物替代和生物防治。生物替代是選擇本地物種通過替代來控制外來入侵物種,生物控制是通過在原產國引入天敵來控制外來物種。
(4)綜合防治,將生物、化學、物理等單項技術有機結合,發揮各自優勢,彌補單項技術的不足,綜合治理外來入侵物種。
法律依據: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海關總署、國家林業和草原管理局《進壹步加強外來物種防控工作方案》不斷完善防控體系,進壹步提升外來物種綜合防控能力。到2025年,外來入侵物種狀況基本摸清,法律法規和政策體系基本健全,聯防聯控、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重大危害入侵物種的擴散趨勢和入侵風險得到有效遏制。到2035年,外來物種入侵防控體制機制更加完善,重大危害入侵物種擴散趨勢得到全面遏制,外來物種入侵風險得到全面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