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壹、客體要件:貸款詐騙罪的客體是雙重客體,既侵害了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對貸款的所有權,又侵害了國家金融管理制度。貸款是指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作為貸款人向借款人提供並按約定的利率和期限還本付息的貨幣資金。二、客觀要件:貸款詐騙罪客觀上表現為以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的行為,數額較大。三。主體要件:貸款詐騙罪的主體是壹般主體,任何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構成,但單位不能成為本罪的主體。4.主觀要件:貸款詐騙罪主觀上由故意構成,目的是非法占有。行為人非法占有貸款的動機是揮霍享受還是轉移隱瞞,不影響本罪的構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九十三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壹)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二)利用虛假的經濟合同;(三)使用虛假文件的;(四)利用虛假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五)以其他手段騙取貸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