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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法律有明確規定不能重男輕女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1982 65438+2月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1988 4月12日1993年3月29日1999年3月15日2004年3月)。

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三條凡具有中國國籍的,都是中國公民。

所有中國人和公民在法律面前壹律平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1980 9月10日修訂2001年4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十壹次會議公布並於同日實施)

第壹章壹般原則

第二條基本原則是實行婚姻自由、壹夫壹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護婦女、兒童和老年人的合法權益。

實行計劃生育。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2001 65438+2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六十三號同日公布,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條禁止歧視和虐待生育女嬰的婦女和不育婦女。禁止歧視、虐待和遺棄女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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