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國家工作人員的哪些行為屬於行賄?

國家工作人員的哪些行為屬於行賄?

下列行為構成受賄罪:

1.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

2、國家工作人員在經濟交往中,違反國家規定,接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

法律依據

刑法第385條

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

國家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在經濟往來中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以受賄罪論處。

行為人構成受賄罪的行為是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同時,刑法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以受賄罪論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

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

國家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在經濟往來中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以受賄罪論處。

  • 上一篇:國防法規的主要任務是什麽?1
  • 下一篇: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有哪些?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