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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關於農村宅基地的最新法律

宅基地可以交易。壹些外出打工的農民因為在國外發展而在城市定居,他們的宅基地可以出租、投資、交易。無繼承權的農村宅基地。農村有壹些五保戶,是集體供養的,沒有孩子。在這種情況下,沒有人繼承農村的房子。五保戶老人去世後,其農村房屋和宅基地由集體收回。

壹、宅基地申請條件如下:

1.因子女結婚等原因確需分戶,缺少宅基地的;

2、外來人口定居,成為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沒有宅基地的;

3、因發生或者預防自然災害,實施村莊和集鎮規劃以及建設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需要搬遷的。

二、農村宅基地使用證提交資料:

1.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1份(A4紙);

2、當地公安局派出所證明;

3.壹份申請書和壹份委托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農村村民只能擁有壹處宅基地,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在人均土地少,無法保證壹戶壹宅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可以在充分尊重農村村民意願的基礎上,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采取措施保證農村村民住上宅。農村村民建房應當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鄉(鎮)村莊規劃,不得占用永久性基本農田,盡量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內戶長。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村莊規劃應當統籌規劃、合理安排宅基地,改善農村村民的居住環境和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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