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人員應於6月26日至30日向其申請法律職業資格所在地的司法行政機關提交以下材料,辦理資格申請和信息核實:報考人員網上報名時通過浙江政務服務網統壹公共繳費平臺繳納考試費,我省不接受現場繳費。繳納考試費後才能真正完成網上報名。
(壹)身份證原件。
港澳居民還需提交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原件;臺灣省居民還應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臺灣省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
(2)符合放寬報名資格和放寬合格分數線條件的報考人員,報名時須提交本人上傳的戶口簿原件。
(3)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原件。
高校大三學生報名時須持所在學校出具的格式證明(從司法部網站下載)和本人學生證。
申請香港、澳門、臺灣省或國外高等院校畢業證書者,須持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畢業證書。
(4) 4張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證件照,與本人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網上上傳的照片底片相同。
(五)司法行政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
有問題可以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