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要求;
(三)度假設施相對集中且運行狀況良好;
(四)旅遊公共信息服務體系健全;
(5)遊客綜合滿意度高;
(六)在全國具有較高的聲譽和品牌影響力;
(七)土地使用符合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八)主要經營主體近三年無嚴重違法違規記錄;
(九)近三年未發生重大旅遊安全事故;
(十)被認定為省級旅遊度假區1年以上。
法律依據:《國家旅遊度假區管理辦法》第七條申報國家旅遊度假區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符合國家標準《旅遊度假區分類》(GB/T26358)及相關細則;
(二)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要求;
(三)度假設施相對集中且運行狀況良好;
(四)旅遊公共信息服務體系健全;
(5)遊客綜合滿意度高;
(六)在全國具有較高的聲譽和品牌影響力;
(七)土地使用符合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八)主要經營主體近三年無嚴重違法違規記錄;
(九)近三年未發生重大旅遊安全事故;
(十)被認定為省級旅遊度假區1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