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修:任何質量問題都屬於保修範圍。
2.更換:同壹缺陷經兩次修理後仍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更換。被更換產品的保修期從更換之日起重新計算。
3.保證退貨:同壹缺陷在保修期內兩次修理更換仍不符合質量標準,在約定期限內不能更換的,經檢驗不合格。
“三包”範圍屬於下列情況。不實行“三包”服務的,可酌情修理:
1,消費者因使用、維護、保管不當而受損;
2.自行拆卸造成的損壞;
3.沒有“三包”憑證和有效發票的,不能證明所購產品在“三包”有效期內;
綜上,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明確家具產品的保修、更換、退貨由生產者、銷售者負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二十四條
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按照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的約定予以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的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天後,消費者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依照前款規定退貨、更換、修理商品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必要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