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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禁止制作播出的節目有哪些?

法律解析:1,禁止危害國家統壹、主權和領土完整的節目;2、禁止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節目;3.禁止煽動民族分裂、破壞民族團結的節目;4.禁止泄露國家機密的節目;5.禁止誹謗和侮辱他人的節目;6.禁止宣揚淫穢、迷信或暴力的節目;7.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

法律依據:《廣播電視管理條例》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廣播電臺、電視臺,編制、制作、播放、傳輸廣播電視節目,適用本條例。

第三十二條廣播電視臺應當提高廣播電視節目質量,增加優秀國產節目數量,禁止制作和播出含有下列內容的節目:

(a)危害國家的統壹、主權和領土完整;

(二)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的;

(三)煽動民族分裂、破壞民族團結的;

(四)泄露國家秘密的;

(五)誹謗或者侮辱他人的;

(六)宣揚淫穢、迷信或者暴力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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