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流法中的民事法律關系主體是指物流民事法律關系中的參與者,即物流民事法律關系中某些權利的持有者和某些義務的承擔者。
2.根據物流民事法律關系中主體的權利和義務,物流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可以分為權利主體和義務主體。
3.其中,在物流法律關系中享有權利的壹方為權利主體,在物流法律關系中負有義務的壹方為義務主體,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
4.自然人是指基於出生時的自然狀態而成為民事主體的人。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社會組織。非法人組織是指依法成立,有壹定的組織機構和財產,但不具有法人資格,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的組織。
物流法律關系的主體具有以下特征:
1.權利義務對等。物流法中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壹般是權利主體和義務主體。比如在物流服務合同中,物流服務提供者有提供約定物流服務的義務和獲得服務報酬的權利;物流服務的需求方在享受物流服務的同時,承擔著向物流經營者支付報酬的義務。
2.主體多元化。物流法律關系通常發生在三方甚至三方以上,這比壹般民事法律關系涉及的主體數量還要多。比如物流運營糾紛等。,通常會導致多個主體之間的權利和義務。
3.涉外的。在物流法律關系中,經常會發生壹方或多方為外國法人或非法人組織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