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21網絡不良與垃圾信息舉報受理中心是中國互聯網協會受工業和信息化部(原信息產業部)委托的舉報受理機構。
負責協助工業和信息化部(原信息產業部)受理、調查、分析和查處互聯網、移動電話網、固定電話網等各種形式的信息通信網絡和電信業務中的不良和垃圾信息內容(包括電信企業向用戶發送的虛假宣傳信息)。
工作職責:
(1)接收社會各界對不良網絡和垃圾信息的舉報;
(2)對舉報反映的問題進行核查、統計、分析,並報送政府相關部門;
(三)監督基礎運營商等相關電信企業受理用戶對不良網絡和垃圾信息的投訴舉報;
(4)協助政府有關部門依法查處舉報的不良網絡和垃圾信息;
(五)不良網絡和垃圾信息處理結果的統計和公布;
(六)工業部委托的其他事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195條* * *網絡用戶利用網絡服務實施侵權行為的,權利人有權通知網絡服務提供者采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通知應當包括侵權的初步證據和權利人的真實身份信息。
網絡服務提供者收到通知後,應當及時將通知轉發給相關網絡用戶,並根據侵權初步證據和服務類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時采取必要措施的,損害擴大部分應當與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權利人因錯誤通知給網絡用戶或者網絡服務提供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