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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土地使用的法律依據是什麽?

土地使用相關法律:土地使用權是指依照法定程序對國有土地或者農民集體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限制處分的權利,包括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的使用權。國有土地使用權可以通過劃撥、轉讓、租賃、入股等方式取得,集體土地使用權可以通過劃撥、聯營、入股等方式取得。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第10條

國有土地和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

第十三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和國家所有的由農民集體依法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於農業的土地,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實行家庭承包,不宜實行家庭承包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可以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家庭承包的耕地承包期30年,草地30至50年,林地30至70年;耕地承包期屆滿後,再延長30年,草原、林地承包期依法相應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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