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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土地性質

法律分析:土地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

1,按所有權性質,分為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

2.按照準入,有土地出讓和土地劃撥。

3.按利用狀況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三類。

4.按利用狀況分八類,有耕地、園地、林地、草地、其他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

5.根據城市規劃用途,有居住用地、商業用地、工業用地、倉儲用地、交通用地、水利用地和綠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

全民所有制,即國家所有的土地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

國家根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並給予補償。

國家依法實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但是,國家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除外。

第三條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實保護耕地,是我國的基本國策。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全面規劃,嚴格管理,保護和開發土地資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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